9月3日,校党委书记张景书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讨论《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张景书强调,党委要进一步明确并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的主要工作来安排部署、检查落实。
张景书在讲话中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而作出的重大部署。校党委要进一步明确并切实担负起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的主要工作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中要敢于担当,敢于发声,敢抓敢管;要通过及时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抓好实施意见落实等工作担负起具体、实在的主体责任;党委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警自省;党委成员及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持之以恒抓作风,坚定不移反腐败,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健康的发展。
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建林,党委副书记左晓民,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思怀分别从责任追究、作风建设等方面作了讲话,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
(文/鱼小强 编辑/王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