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校长: 我是本校一名大四学生,近期在某省的事业编考试中笔试成功突围,进入面试。由于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要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且该局提供了规定的模版,注释中明确要求:“此表打印有效,不得手写。”
本校学生处提供了已经加盖好公章,空出个人信息的待填写证明,个人信息需要手写填入,提供给有需求的同学,这本来是好事。由于商洛学院的优秀环境与口碑,各地学生纷纷报考,外省学生不在少数,各地资格审查文件要求也不尽相同,而学校有规定,对于学生自己提供的文件一律不予盖章,给本人带来极大困扰。公章是学校的代表,不可以轻易使用,学生表示理解,但是学校的做法是否过于一刀切?
商洛学院的人文关怀大家有目共睹。学生请求尊敬的校长对此规定进行了解,为学生们提供便利,让商洛学院的政治风气和学习风气达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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